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实践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我校师生员工文明素养,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学雷锋和志愿服务,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常态化,创建富有上财特色的大学文化氛围,校文明委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上海财经大学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在职在校和离退休的职工、学生均属于评选范围。2020-2021年度涌现出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精神文明好事,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1)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中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2)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助困济难事迹突出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3)在扎实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4)在创建市级文明校园、校级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5)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重大贡献的;
(6)充分体现高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
(7)积极参与校庆公益活动;
在其他方面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1、各单位要把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推荐评选工作作为弘扬先进典型,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个人推荐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2件好人好事报校文明办。
2、校文明办将组成评选小组,评选出我校的十佳好人好事和十佳好人好事提名奖,并择优上报市教卫党委系统参加十佳好人好事的评选。
3、为确保评选质量,各单位应根据评选条件好中选优,据实推荐。上报材料分为个人和集体,3人以上(含3人)共同参与的一件好事,作为集体。推荐时须交字数200字左右事迹概要和字数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及充分展现事迹的电子照片3张左右(照片尽量清晰),便于后续的宣传。多人做一件好事的,事迹材料中应写清每个人的具体事迹。事迹材料的文字力求朴实、简练,相关的撰写及格式要求参见附件2。请于2022年3月11日(周五)前将申报表(附件1)及推荐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mb@sufe.edu.cn(或宣传部任斌oa邮箱)。
三、表彰和奖励
上海财经大学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由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通报表彰,向获奖个人和集体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获十佳好人好事的个人或集体奖励2000元、提名奖1000元。
联系人:任斌,电话:65904721(13167219180)
附件1:上海财经大学2020-2021年度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申报表
附件2:上海财经大学2020-2021年度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事迹材料(参考样例)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上海财经大学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
上海财经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