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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27
关于开展上海财经大学2024-2026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所、部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时代要求,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实践,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践行学校“一训三风”,引导各单位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将文明单位创建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根据市文明办和教卫党委系统文明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安排,校文明委决定开展2024-2026年度校级
2024
01.10
2021-2023年度校级“文明单位”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财经大学2021-2023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校级文明单位相关评审程序,综合本届市级文明校园创建考评实际和各申报单位参评情况,经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议,并报学校审议通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2021-2023年度校级“文明单位”评选结果公示.pdf
2023
03.28
2019-2020年度校级“文明单位”评选结果公示
经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对高校文明校园创建考核评估,我校于近日获评2019-2020年度(第二届)上海市文明校园,至此我校已连续28年、14次获评上海市文明单位(含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根据《关于开展上海财经大学2019-2020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校级文明单位相关评审程序,综合本届市级文明校园创建考评实际和各申报单位参评情况,经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议,并报学校审议通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文明示范单位(2个):金融学院、法学院。文明单位(13个): 外国语学院、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财经研究所、国际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学校将对评选出的校级“文明单位”颁发证书并予以物质奖励。对以上结果有不同意见或建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后7天内向校文明办反映(教育技术中心205室,电话65903690)。特此公示。上海财经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4月1日
2023
03.28
关于开展上海财经大学2019-2020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所、部党委(党总支):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推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在全校广泛深入开展,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发广大师生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努力把学校建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在校内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是新时代建设文明校园的基础工作,也是学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根据市文明办和教卫党委系统文明办的部署要求,按照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校文明委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校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和评选活动。现将创建和评选工作的有关内容、要求通知如下:一、创建校级文明单位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校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围绕立德树人中心工作展开,贯彻落实学校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注重常态化的基础建设、突出创新性的特色建设,深化内涵、提升形象,提倡人人参与的文明风尚,营造上下和谐的精神氛围。注重树立典型、激励先进。以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师德建设水平、加强大学文化建设为重点,形成长效管理
2021
04.01
2019-2020年度校级“文明单位”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财经大学2019-2020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校级文明单位相关评审程序,综合本届市级文明校园创建考评实际和各申报单位参评情况,经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议,并报学校审议通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2019-2020年度校级“文明单位”评选结果公示.docx
2020
04.08
关于开展上海财经大学2019-2020年文明单位创评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上海财经大学2019-2020年文明单位创评活动的通知.doc
2019
03.14
2017-2018年度校级“文明单位”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财经大学2017-201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校级文明单位相关评审程序,经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议,并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经济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人文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数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 对以上结果有不同意见或建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后7天内向校文明办反映(行政楼310室,电话65904912)。 特此公示。
2018
03.13
关于开展上海财经大学2017-2018年校级文明单位创评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上海财经大学2017-201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的通知各院、所、部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强调,“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校内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是新时代建设文明校园的基础工作,也是学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按照市文明办和教卫党委系统文明办的要求,按照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校党委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校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和评选活动。现将创建和评选工作的有关内容、要求通知如下:一、创建校级文明单位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校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围绕立德树人中心工作展开,注重常态化的基础建设、突出创新性的特色建设,深化内涵、提升形象,提倡人人参与的文明风尚,营造上下和谐的精神氛围。注重树立典型、激励先进。以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师德建设水平、加强大学文化建设为重点,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我校的校风、教风、学风得到进一步提升,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以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迎接百年校庆。二、参加创建和评选校级文明单位的范围校属各学院、
2016
12.21
2015-2016年度校级“文明单位”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财经大学2015-2016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校级文明单位相关评审程序,经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议,并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文明示范单位(2个): 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二、文明单位(12个): 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 学校将对评选出的校级“文明示范单位”和校级“文明单位”颁发奖牌并予以物质奖励。 对以上结果有不同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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