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实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落实“四个服务”。学校党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贵制,学校党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制度健全、落实有力,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得到有力发挥,相关评估群众满意率较高。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落实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2.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认真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制度完善、执行到位,严格落实“三早”工作要求,重视加强意识形态建设。


3.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制度,有具体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定期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院(系)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健全巡察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得到增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注重在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大力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深入推进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基层党组织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成效明显。群众对党员发挥作用的满意率在90%以上,院(系)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在党员中的满意率在90%以上。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学校党政管理干部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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